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0-02-19 09:45   来源: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 作者:地震纪念馆管理员 阅读次数: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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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单位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决议,做好相关日常工作并及时报告。
  2、拟定区域内现有资源和生态环境、自然风貌和灾害遗迹的治理保护或开发利用方案,做好次生灾害防治、保护对象的必要性加固。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的筛选、申报、招商和实施工作,筹集并管理项目资金。
  3、负责调查区域内人文、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提出资源开发利用建议,抢救、收集、保护具有科学研究价值或历史价值及少数民族特色的技术资料、实物资料和影像资料,组织清理有毒、有害的废弃物、残留物,组织环境监测并定期评估。
    4、负责地震文物的征集和计划的编制、实施;承办抢救、收集、整理、陈展地震文物及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申报工作;负责建立地震遗址以及保护管理体系。
  5、负责制定规章制度,加强对区域内的进出人员安全、环境卫生、治安、商业和服务业管理。
  6、负责界定需要治理与保护的范围,设置界标并加强管理。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单位2020年重点工作。
    1、 进一步抓好地震遗址保护工作。
    2、 进一步抓好场馆运行管理工作。
    3、 进一步抓好文献实物资料征集管理工作。
    4、 进一步抓好场馆社会教育工作。
    5、 进一步落实机构改革工作。
    6、 进一步抓好党的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2020年收入总预算671.9万元,比2019年收入预算总数减少36.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收入。支出总预算671.9万元,比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减少36.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单位2020年收入预算67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1.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单位2020年支出预算6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9万元,占68.15%;项目支出214万元,占31.8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671.9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数减少36.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收入。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671.9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减少36.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1.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4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1.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6.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4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8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39.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物(款)博物馆(项)2020年预算数为21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地震纪念馆及北川老县城遗址保护免费对外开放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纪念馆及老县城遗址区维稳费、老县城环境保护及电费、老县城防汛费、地震文物征集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5.1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2.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6.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3.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3.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0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压缩3%。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调研、检查,以及与省市业务单位开展业务工作交流等公务活动发生的用餐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压缩3%。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3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4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堰塞湖及老县城防洪防汛、纪念馆及老县城遗址免费开放运行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无下属机关及参公管理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2020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单位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息公开表(2020年).xls